信息來源: 臺州市政協辦 | 發(fā)布時間: 2021-02-08 09: 36 | 瀏覽次數: |
教師每天除了備課、上課、批改作業(yè)等班級日常事項外,還有各類評比要準備材料、各種文件要接收學習,各種微信群需要回復,這些事情要耗費教師日常工作一半以上的精力。隨著手機APP的發(fā)展,也增加了教師的負擔。有教師透露,學校日常的教育教學活動中,教師們時不時會收到類似綁定公眾號、下載APP的任務,而有些平臺的使用率并不高,部分產品也很“雞肋”。
針對社會事務進校園、網上點贊投票、各類督查檢查評比考核事項、抽調借用中小學教師等與教育教學無關事項的普遍存在。常有教師在微信群里通知要求下載一個APP,并在該APP上學習打卡。也常有平臺的主題活動要求學生在該平臺注冊并學習達到課時,有些教育主題活動確實能讓學生受益,但也有一些主題活動距離中小學生的日常生活較遠,各級各類的活動如果都攤派到學校里,老師的精力也是有限的。
很多任務布置下來,其實教師也很無奈。教師減負不僅僅需要教育部門制定政策,還需要全社會的理解和監(jiān)督。為進一步減輕中小學教師負擔,營造教育教學良好環(huán)境。
臺州市教育局要從減輕教師負擔提升教育品質,從精簡會議、任務篩選、簡化考核、規(guī)范建群等方面作出規(guī)定。為此建議:
(1)擬進校項目須提交教育局審核。從學校工作的層面來看,學校需要提前將擬進校的項目提交教育局,由教育局進行審核,只有通過審核的項目才可進入校園。一道審核關,能夠協助、監(jiān)督學校做到篩選、把關和精簡,也讓教育者反思這些進校項目,是否有較大的教育意義。
(2)列出減負清單,向社會公布。未經教育局黨委審批,各類社會事務一律不得進校園;不得安排中小學教師到校外參與執(zhí)勤、慶典、衛(wèi)生、治安、社區(qū)服務等非教育教學工作;不得將招商、拆遷、信訪維穩(wěn)等與學校教育教學無關的事務強制攤派給中小學校和教師,并下達考核指標; 任何單位不得借用或抽調中小學教師、不得擠占、挪用、截留中小學教職工編制;未經當地教育行政部門同意,不得針對中小學教師開展調研活動,其他部門不得開展涉及中小學校和教師的教育統計工作;任何單位不得強制或以與考核掛鉤等方式要求教師安裝與教育教學無關的政務APP,關注平臺公眾號以及參與點贊投票、人物評選、問卷調查、網絡答題、線上測評等活動;各類督查檢查評比考核事項中,能使用電子材料的,不得要求提供紙質材料; 教育行政部門嚴格控制教育評價活動數量和頻次,減少重復評價,不得簡單以考試、工作場景截圖、錄制視頻等方式考核教師教育教學工作;教育行政部門在職稱評審、評優(yōu)評先、項目申報等工作中,不得要求教師提供已錄入全國教師信息管理系統的相關信息原件、復印件和其他佐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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