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002668661/2022-104504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發(fā)布機構: | 市政府辦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2-12-19 |
信息來源: 市府辦 | 發(fā)布時間: 2023- 01- 04 15: 16 | 瀏覽次數: |
根據《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fā)浙江省行政機關政策解讀工作實施辦法的通知》要求,現對《臺州市人防工程產權制度綜合改革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制定的相關情況解讀如下:
一、起草背景
為了有效破解結建人防工程維管難題,國家人防辦于2017年賦予浙江全國唯一的人防工程產權制度改革試點任務。經過近5年的試點,今年3月,省政府頒布實施了《浙江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辦法》,6月2日,省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人防工程產權制度綜合改革試點的指導意見》,為全省的人防工程產權制度改革提供了依據及政策保障。7月20日,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召開全省人防工程產權制度綜合改革試點工作部署會議,會議要求各地加快推進改革試點工作。我市于2019年在三門縣率先推進改革試點,玉環(huán)市、黃巖區(qū)、溫嶺市、椒江區(qū)相繼跟進,基本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臺州改革經驗,取得階段性的成效。為貫徹落實上級工作部署,臺州市人民防空辦公室會同有關部門起草了《臺州市人防工程產權制度綜合改革實施方案》。
二、主要制定依據
1、《浙江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辦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91號)
2、《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人防工程產權制度綜合改革試點的指導意見》(浙政辦發(fā)〔2022〕40號)
3、《浙江省人民防空辦公室關于深化人防工程產權制度改革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浙人防辦〔2019〕13號)
三、制定出臺《實施方案》的意義有哪些?
人防工程是國防工程和社會公益性建設項目。制訂出臺《實施方案》是全面貫徹落實總體國家安全觀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人防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建設強大鞏固的現代人民防空體系,鑄就堅不可摧的護民之盾的重要舉措。一是有利于指導和規(guī)范全市改革試點,為全市乃至全省創(chuàng)造經驗。二是有利于保證人防工程戰(zhàn)備功能,破解人防工程維護管理、平戰(zhàn)轉換責任、經費、監(jiān)管難以落地等突出問題。三是有利于探索形成以數字化改革為牽引,規(guī)劃、建設、維護、使用、開發(fā)、監(jiān)管全生命周期的管理機制,構建功能完備、布局合理、互連互通的城市綜合防護體系。四是有利于盤活用好人防工程,充分發(fā)揮人防工程公益屬性,提升服務經濟、社會、民生等中心大局工作的能力水平。
四、《實施方案》提出了哪些任務要求?
本實施方案從2023年2月1日起在全市域實施。具體要落實八方面工作任務:一是明確結建人防工程產權歸屬,在設置土地出讓、劃撥、租賃以及國有土地作價出資的條件時,應明確結建人防工程在竣工驗收備案后,需無償移交給市、縣(市、區(qū))政府及臺州灣新區(qū)管委會確定的國有全資企業(yè)。二是明確人防規(guī)劃要求,市、縣兩級要將人防專項規(guī)劃納入同級國土空間總體規(guī)劃,把人防控制指標、配置標準納入詳細規(guī)劃和規(guī)劃條件。三是明確結建人防工程審批、驗收、移交要求。四是規(guī)范人防工程易地建設費投向,優(yōu)化人防工程結構布局。五是明確產權單位的維護管理責任。六是規(guī)范人防資產經營管理,對租賃、抵押、轉讓、融資、使用收益權等經營行為作出規(guī)定。七是落實協同監(jiān)管機制,明確由人防、審計、國資等部門聯合加強監(jiān)管。八是鼓勵各地積極探索改革前既有人防工程的產權歸屬和確權登記工作,打造數字化應用體系,為全市乃至全省創(chuàng)造經驗。
五、解讀機關
解讀機關:臺州市人民防空辦公室
聯系電話:0576-88136009
![]() ![]() |